重点项目建设,是拉动发展的“牛鼻子”和推动发展的“新引擎”。2013年,是我市确定的“项目落地见效年”,全年实施重点项目184个,完成投资671.6亿元,为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夯实了基础。但是,由于推进重点项目落地见效是一项系统工程,不管是主观意识影响,还是客观要素制约,都会阻碍整个系统工程的推进,滞缓项目落地见效的速度。当前,我市项目建设还存在落地速度慢、产出效益低等问题,亟需积极破解项目落地见效的制约因素,加快项目建成投产速度,为实现“着力六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制约我市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论证不够充分。部分项目在立项前缺乏对国家产业政策的了解、对市场需求的调查、对项目可行性的研究,导致项目立项后推进困难,甚至在建设中举步维艰。有的区县单纯追求完成招商任务,对项目引进审查把关不严,对引进项目随意落地布局,甚至将一些意向性项目和正在争取立项的项目均列入立项范畴。有的项目业主落地投产意愿不强,部分项目存在“圈大建小”、以投资之名行囤地之实的现象,导致项目产出效益不高,有的地方近三年建设用地税收贡献率尚不足2000元/亩。
(二)政策措施不够严谨。有的地方因城市规划执行随意,一些已经通过规委会审查,甚至完成了报批手续的项目,也不得不重新调整,致使项目建设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由于缺乏统一的优惠政策标准,使得各区县为了吸引项目入驻而互相攀比、恶性竞争,最典型的是对物流企业的返税奖励,有的地方高达40%左右,导致企业为了逐利而“东奔西走”,地方为了招商而“内耗亏损”。有的为了引进项目,在洽谈阶段随意放开政策口子,而在实施阶段又随意调整更改,从而引起业主不满甚至退出,严重损害政府诚信。
(三)配套服务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水电气等生产要素保障能力弱,企业用电、用水、用气等报批手续繁琐,如一个临时用电手续也要半个多月才能批下来。公共服务配套欠账,如江阳区黄舣镇自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建立以来,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展了近4倍,城镇人口增长10多倍,但教育、医疗等配套服务设施没能及时跟进,导致就医、就学等现实需求与配套服务之间的矛盾突出。用工需求难以满足,项目落地后,企业用工趋紧,特别是所需技能型、复合型人才无法满足,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留住难、成本高,严重制约企业后续发展和壮大见效。
(四)政务环境不够优化。当前,一些项目审批仍然存在环节多、周期长等问题,“并联审批”等缩短时限的有效手段在现实操作中未能切实运用,制约项目建设进度;少数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区县之间缺乏沟通协作,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致使工作流程推动不畅;部分经办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在办理具体事务的过程中,对服务对象的指导和帮助不够,致使有的项目报批在同一节点上停滞不前,既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又损伤了业主的投资热情,更阻碍了项目落地见效进度。
二、推进我市重点项目落地见效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科学论证,把好项目建设的“审查关”。一是注重项目质量。对新引进项目,应通过深入考察论证、洽谈协商、科学评估等程序,全面考察项目可行性和投资意向性,减少项目引进的盲目性。对不按协议投资建设及建成后不能投产运营的“半拉子”项目,应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惩罚性措施,启动项目退出机制,安排其他项目入驻。二是规范项目布局。项目布局要兼顾城市规划、土地要素、环境保护、园区性质、产业配套等因素,避免出现园区内企业“插花”布局,园区外企业随意落地。应科学规划园区功能,大力推行“飞地招商”政策,协调做好园区建设方、招商方、入住企业、当地政府和群众等各方面的相关利益分配问题,实现互利多赢。三是严控项目用地。加大闲置土地的清理力度,建议适时征收工业用地闲置费,并随闲置时间的延长而提高征收比例,增加“圈地”企业的持有成本;对已经立项的企业要限定投资强度和落地时间,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投产周期,缩短土地闲置时间;建立健全工业项目用地备案、用地退出、产出评估、集约奖励等相关机制,制定出台全市项目用地监管及考核办法,对逾期不建项目者,依法收回土地。
(二)严肃政策措施,增强项目建设的“稳定性”。一是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强化城市规划的引领作用,注重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科学对接,同步整合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逐步规范地下管网建设,促进专项规划和控规有效衔接。提升规划的执行刚性,加强规划执行的监管力度,避免出现随意更改调整规划的现象。二是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应进一步清理规范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的各项优惠政策和奖励标准,避免各区县之间、乡镇之间为引进项目无序操作,从而增加行政成本。调整工业用地征地返还奖励办法,实行奖励与项目投资强度、建设速度和纳税情况挂钩,对不能按约落地见效的企业,应取消奖励,并严格追究违约责任。三是注重政策的连续性。建议市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重点项目落地联合审理机构,提前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进行“会诊”,对承诺的优惠政策能否兑现进行“会商”,便于统一政策标准,达成基本共识,避免政策前后脱节,影响项目落地见效的稳定性。
(三)完善配套保障,加大项目建设的“供给力”。一是强化基础设施保障。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建立完善杆管线搬迁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水、电、气及弱电迁改方案,通过与设计单位一同现场勘查,使项目设计与水、电、气及弱电搬迁同步进行。水、电、气等供应企业要强化服务意识,优化上户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可针对园区和重点项目,设立片区经理和客户代表,提供使用报装、施工协调等优质服务,对报装超时实行“零容忍”。二是完善公共服务保障。在企业集中度较高的园区和区域,应科学规划和增建学校、医院、体育文化等公共基础设施,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解决园区职工子女入托上学、就医看病、运动休闲、餐饮娱乐等需求。探索建设公租房、公益性农贸市场等生活配套设施,为企业员工解决后顾之忧,使其真正成为产业工人而不只是迁徙式务工。三是提供人力资源保障。根据项目的人才需求,建立人才流动机制,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帮助企业引进紧缺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加强与职业院校的人才定向培养合作,大力培养项目发展所需的高素质产业工人;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加大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引导力度,有目的地加强农民工职业技术培训,既解决进城农民“就业难”,又解决企业发展“用工难”的问题。
(四)提高服务质量,当好项目建设的“贴心人”。一是审批流程再优化。建议市政府对分散于各部门的审批事项进行逐项清理,坚决剔除审批事项中的重叠事项,适度下放审批权限;行政审批部门应对现有审批事项及程序进行再梳理,尽量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对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建设、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审批环节进行综合评估,会商确定一个部门牵头负责一个环节的审批办理,真正实现“并联审批”;对入驻园区的重点项目,可建立上门会审制,所有审批事项均可在园区内一站式办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协调机制再完善。进一步完善重点项目责任制,责任人要相对固定,以便更好地落实责任、推动工作;加强市级部门、区县、园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尽快理顺园区管委会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科学分工,各司其职,避免园区管委会陷于繁琐的“协调”事务而弱化对企业的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在项目落地中的主力协调作用,通过利益分配调动乡镇积极性,确保项目快落地、快开工、快投产、快见效。三是督导力度再加强。建议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组建项目工程社会监督委员会,共同参与、监督项目建设。项目督导既要跟进项目推进各阶段目标任务,确保项目落地见效整体质量,又要检查项目运行涉及各部门优惠政策兑现情况,不断优化政策环境,更要结合“三不问题”作风整顿,着眼项目落地的后续跟踪服务,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诚信度,确保我市重点项目落地稳、见效快,发挥重点项目在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中的积极推动作用。
(此文为泸州市政协七届三次大会发言材料:执笔者:谢华——民建泸州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