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历史悠久、风景秀美,旅游资源丰富,形成了以名酒文化、生态文化、红色文化、历史文化、长江文化为代表的五大特色旅游资源。区域内有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个。2013年,全市实现旅游总收入143.03亿元,接待国内外游客2111.41万人次。但是,就在坐拥如此丰富旅游资源、接待众多国内外游客的同时,门票已经成为景点和市民之间的一道墙,制约了许多市民出游的积极性。为此,建议全市旅游景点对本地市民凭本人身份证减免门票。
1、开放旅游景点是回归景点本色和公益性需要。减免我市景区门票,可以让更多的市民走出茶房、麻将桌、娱乐场所等,引导市民健康生活,尤其是中低收入、工薪阶层、困难群体等可以随时携家带口上山游玩,可以极大增强市民的自豪感和城市认同感、归属感。
2、开放旅游景点是广大市民的愿望。很多景点较高的门票已经成为景点和市民之间的一道墙,制约了许多市民出游的积极性。开放式旅游景点是市民迫切愿望,如果一直通过门票将很多市民挡在旅游景点之外,城市景点魅力会渐渐不为人所知,吸引力也会渐渐下降。
3、开放旅游景点是优化旅游产业升级和培育城市“软实力”的需要。旅游是一个产业链经济,除了游,还涉及吃、住、行、购等多个行业。门票是景区收入的重要来源,但如果一味追求门票效益,把门票看作是旅游收入的唯一来源,就等于把旅游产业的发展推入到一个死胡同。对于旅游景点和城市公园,国外的普遍做法是将其免费或低价格向公众开放,在旅游业发达国家,景区门票、住宿、路费仅占总支出的30%,其余70%为娱乐、餐饮、购物等方面。
由此建议:
1、树立大旅游观念,科学设计门票设置制度。要真正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地方政府必须有先进的旅游管理理念,行业管理部门必须具有大局观念,在景区利益问题上不能只从自身部门出发,将旅游景点门票收入看作部门的“摇钱树”,要从大旅游、大产业、旅游国际化战略的高度,协力配合,形成合力,这样整个旅游及相关产业才能实现良性互动,拉长旅游产业链,实行规模效应。旅游产业链上涉及游客、旅行社、景点开发商、景区管理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等各方面利益,所以开放旅游景点,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应从全局的高度宏观把握,制定正确的政策导向和科学的制度设计,从而整合旅游产业链上所涉及到的各部门、各行业的利益,以发展的眼光来推进“大旅游”产业。在政府的政策支持及旅游产业科学发展理念指导下,价格管理部门对景点门票实行定价及价格调整时,必须有包括经营权集中、经济激励、利益补偿、政策倾斜等在内的制度设计,兼顾到游客、旅行社、开发商、景区管理部门等方面的利益,以保证景点价格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2、对景区门票减免实行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在开放城市旅游景点过程中,因城市景点产权归属、人文属性不同应该分类指导和逐步推进。对于城市一般自然景观和人文景点,由政府出资建设,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应该体现公益性,向公众免费开放是值得提倡的做法,可以使更多群众能够感受到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精神享受,但是并不是所有景点都应该免费向公众开放,对于像历史遗址、珍贵的文化遗产以及其他特别资源等城市景点,必须执行严格的保护措施,不适宜免费开放,而是应该利用价格手段进行限流保护,从而促进风景名胜资源的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但也应该引导逐步向低价靠拢;对于各类由企业投资开发的旅游景点或者“主题公园”,作为企业的旅游产品,其价格形成机制主要有市场供求决定,但政府应加强价格监管、合理引导,倡导社会公园低价向更多公众开放。
3、加大景区对当地群众的开放程度。建议城市旅游景点加大对当地户籍人口的开放力度,实行减免门票,或推出家庭卡、优惠充值卡等不同种类的年卡,以满足不同市民的实际需要。
(注:此提案被列为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重点督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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