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明确通过建立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三位一体”来推进依法治国。民建作为以经济界人士为主的参政党,结合成员自身结构特点和优势,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应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一、在科学立法上献良策
针对我国目前在立法上还存在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立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健全,立法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民建各级组织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立法计划,组织动员会员广泛深入调研,为科学立法建言献策。一是发挥民建经济界人士为主的优势。针对涉及经济的系列法律法规多,在修订完善和建立健全这些法律法规时,民建经济界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和高层管理人员具有丰富的实践和经验,对科学建立和完善经济法律法规很有话语权,民建组织应很好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二是充分调动民建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战线(特别是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人员的积极性。通过民建组织搭建好立法协商平台,让他们的真知灼见有序进入立法机构,为科学立法提供有益参考;三是充分发挥民建地方组织的作用,在地方立法上有建树。按照新修订的立法法,下一步将在全国233个设区的市赋予地方立法权,而这些地方绝大多数有民建组织。在涉及地方的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民生事业、社会治理等方面将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系列地方法规,民建组织应主动作为,根据地方法规立法计划方案,组织相关会员深入开展调研,针对性地提出高质量、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意见,为地方科学立法出力。
二、在严格执法上守规矩
依法行政、建立法制政府在依法治国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目前,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法规和100%的行政法规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特别是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民建组织中有相当部分成员在政府机关任职或在有行政执法的事业单位中工作,或多或少有行政执法权,执法形象不仅代表政府而且也代表民建。为此,民建各级组织应号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民建会员严格依法行政,发扬民建“听、跟、走”的优良传统,在执法上严守规矩。一是民建会员要结合自身执法工作范畴和内容,深入学习领会相应执法程序和处罚尺度,严格规范执法,敢作为,勇于担当,杜绝执法无序和乱作为行为,让执法行为经得起时间和历史考验;二是要做到公正执法。民建成员都是参政党的一员,民主监督是主要职责之一,你要监督别人就得自己首先公正。为此,民建组织应教育有执法行为的民建会员在执法中要树立公正执法的理念,特别是把握好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杜绝趋利执法不公行为;三是要做到文明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对当事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协商、对话、疏导等方式让当事人理解配合支持,切忌动不动就采取硬措施、上手段的粗暴执法行为,充分借鉴民建组织在参政过程中通过协商对话达成共识的优良传统在文明执法中的实践运用。
三、在公正司法上显正义
目前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是公平正义问题,产生系列社会矛盾和问题其根源主要是社会不公。公正是法制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起着重要引领作用。民建组织中有的成员直接在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工作,也有一批专职从事法律服务(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的会员,还有一批人员作为法院、检察院特邀监督人员或人民陪审员,在推进公正司法中民建组织应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一是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中有所作为。在一些地方的法检两院中有民建会员担任领导职务,针对当前领导干部不同程度存在干预司法活动行为,民建组织作为他们的后盾,要积极支持他们旗帜鲜明地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挡箭牌,充分让他们依法独立行使权利,确保公正司法,不让冤假错案和责任终身追究落在民建会员头上,求得干预领导的理解和支持,同时也保护了我们的会员;二是严格司法。法检两院办案中的民建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办案;三是民建成员中的法律服务人员要不断更新法律业务知识,严守公平正义底线,为当事人谋取公正合法权益收集证据,不搞“地下勾兑”和“权钱交易”来打赢官司,树立民建良好形象;四是发挥民建特邀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公正司法中的作用,在执法检查、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陪审等活动中对公正司法提出建议意见。
四、在全民守法上做表率
全民守法就是全体人民对法律的普遍遵守执行,是依法治国的基础,针对当前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甚至领导干部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循私枉法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民建组织和会员应树立守法意识,在全民守法上以身作则、从我做起、做出表率。一是全体民建会员做全民守法的表率。民建成员都是有知识、以经济界人士为主的方方面面代表人士,遵纪守法是合格民建会员的基础,民建组织要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让民建成员做到诚信守德和严于修身、用权、律己,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在全民守法中做出表率;二是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民建组织可以通过多开展“三下乡”、普法宣传、法制讲座等活动,让法制“七进”基层。同时,利用民建联系经济界人士的特点,宣传和影响带动联系层面社会成员的遵纪守法意识;三是主动参与有关活动助推全民守法,如:在参与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等活动中建诤言献良计,为增强全民守法意识出力。
实现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十分艰巨的系统工程,民建组织应针对自身特色和优势,找准切入点,不断探索实践和创新,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工作,相信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会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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